因工作需要,我局拟聘请数据分析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现将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外部机构(人员)参与审计工作方式及工作要求
(一)外部机构派出审计人员,根据我局安排参与审计工作;我局按照审计人员实际工作天数和外部机构中标单价计付审计服务费用;
(二)实际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应当与投标表中拟派出审计人员保持一致,外部机构不得随意更换。外部机构违反约定随意更换人员的,将扣减有关审计服务费用10%-50%;
(三)外部机构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试用期1周。经试用,不符合审计工作要求的,外部机构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进行更换。更换后仍不符合审计工作要求的,将扣减有关审计服务费用10%-50%,且我局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二、审计项目需求
拟聘请人员3名。审计期间为8月下旬至9月下旬,约30个工作日。
三、外部机构和人员的投标要求
1.投标所报人员熟悉Oracle、Mysql、Clikhouse等数据库技术,其中两人有担任软件开发项目经理或参与过政府审计协审经验(要求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参与协审项目、参与开发项目等);
2.投标所报人员应当身心健康,能够适应高强度审计工作。
四、费用结算标准
我局最高费用结算标准为有相关工作经验人员每人每日1500元,按照派出人员实际参与审计工作天数结算(市外审计时实际发生的食宿、交通费用由扬州市审计局承担)。
五、报价要求
投标的外部机构以我局设定的最高费用结算标准为基数,报下浮比例。
六、评定规则
1.我局将在投标的外部机构中,按照报价选取外部机构参与实施该项目;
2.我局将对参加审计的外部机构(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今后同等情况下选定外部机构的参考依据。
七、投标资料提交要求
(一)投标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投标表(格式见附件);
2.相关人员技能水平、工作经历证明资料等;
3.投标资料需一式两份,封面注明所报审计项目名称,予以密封,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8月28日17:00(邮寄以邮戳为准)。
(三)投标资料报送地址
扬州市审计局1312室(扬州市文昌西路525号11号楼)。
联系人:李任原;电话:0514-87365142。
廉政监督人:连一冰;廉政监督电话:0514-87365795。
特此通告。
附件:外部机构参加扬州市审计局审计工作投标
扬州市审计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