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拟聘请数据分析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现将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外部机构(人员)参与审计工作方式及工作要求
(一)外部机构派出数据分析人员,根据我局安排参与审计工作,从事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采集、数据转换、数据标准化和数据分析发现疑点等工作,以及电子数据处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外部机构应能够对派出人员提供专家系统、知识库等远程支持;
(二)实际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应当与投标表中拟派出审计人员保持一致,外部机构不得随意更换。外部机构违反约定随意更换人员的,将扣减有关审计服务费用10%-50%;
(三)外部机构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试用期2周。经试用,不符合审计工作要求的,外部机构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进行更换。更换后仍不符合审计工作要求的,将扣减有关审计服务费用10%-50%,且我局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设备采购及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聘请人员:不少于2名。
审计期间:约为2024年1月初至4月底。
项目预算:27万元。
服务方式:驻场服务。
三、外部机构和人员的投标要求
1.外部机构投标所报人员须从事软件开发、维护及数据分析等相关工作满3年,熟悉Oracle、SQLServer、Mysql、DB2等数据库技术,有智慧医保类系统开发经验者优先考虑。(要求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参与开发项目、社保证明等);
2.投标所报人员应当身心健康,能够适应高强度审计工作。
四、相关要求
服务期内,外部机构派出的工作人员作息时间参照扬州市审计局工作人员的作息时间。扬州市内审计现场工作日午餐以及市外审计数据服务时的食宿、交通由扬州市审计局安排,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评定规则
六、投标资料提交要求
(一)投标时应提交的资料
1.根据评定规则提交相应材料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资料应予以密封,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2日21:00(邮寄以邮戳为准)。
(三)投标资料报送地址
扬州市审计局1201室(扬州市文昌西路525号11号楼)。
联系人:杨海波;电话:0514-87365017。
廉政监督人:徐浩;廉政监督电话:0514-87365795。
特此通告。扬州市审计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