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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3210000144066774-2022-014
  • 体裁分类 通知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组配分类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扬州市审计局
  • 生成日期 2022-02-28
  • 文号
  • 时效
  • 名称 关于吴有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吴有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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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

吴有定同志任局园区审计处处长,免去其园区审计处副处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

杨海波同志任局电子数据审计处处长,免去其电子数据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单晨鸣同志任局农业农村与资源环境审计处处长,免去其农业农村与资源环境审计处副处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

刘婵娟同志任局法规与审理处处长,免去其法规与审理处副处长职务;

朱俭同志任局行政事业审计处处长,免去其行政事业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祝炎同志任局社会保障审计处副处长,免去其社会保障审计处四级主任科员;

章钰同志任局法规与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法规与审理处四级主任科员;

金玉云同志任局经济责任审计与内部审计指导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经济责任审计与内部审计指导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吴佳佳同志任局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免去李永坤同志电子数据审计处处长职务。



中共扬州市审计局党组

202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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